公司的網路 ban ban ban, 幾乎把我殺時間的地方全封殺光了, 我的工作與研究計畫有關聯, 忙碌的情況自然和大多數的上班族會有些差距. 周遭同事們沒事的時候花些時間晃網站, 看新聞, 本就屬於常見的行為, 而我就只是喜歡看看其他 blogger 的文章, 國際新聞, 網路書局的網站, 拍賣網站上的特價商品等等. 偏偏這些就是公司首要阻擋的網站群之一. 再者, 公司的網路不快, 早些年我會在 blog 上抱怨, 久了, 麻痺了, 只要會動, 何時動也不是那麼值得抱怨, 而是該感謝祖上有德的事了.
3.5 G 無線上網該是針對我這種高度網路成癮症的患者而問世的, 除了音樂, 我對於網路影音並沒有太多的喜好, 文字的閱讀對我來說才是很重要的關鍵, 只是這些量累積下來也可怕的緊.
馬先生擔任台北市市長期間推動的無線網路城的計畫, 餅畫的很美, 很大, 可是我的使用經驗是......無用, 浪費資源! 怎麼說咧? 路邊電線杆上的 wifly 盒子應該很多人都見過, 書面上也都說那個的範圍講的很美的是 100 公尺, 可是實質上, 用過 802.11 a/b/g 的應該也都知道, 只要多隔幾道牆, 別說 50 公尺, 連 20 公尺可能都嫌太遠. 因此你有可能坐在馬路邊, 十字路口的電線杆下, 抱著一台筆電, 感受大自然的蓬勃朝氣嗎? 太陽可能很大顆, 雲霧繚繞的廢氣可能吸不完, 悅耳優雅的汽機車噪音可能享受不完.
且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想在無線網路城裡在網路上要暢行無阻, 自然得付費, 價格其實不高, 只是這些網路並沒有整合, A, B, C 用甲供應商, X, Y, Z 用乙供應商, 其他的還有更奇怪的供應商或是乾脆消費就免費使用. 因此網路城的架構形成了, 只是若想暢行無阻, 得具備很多家不同的帳號, 也除了這些屋子裡可以便利使用外, 馬路邊的到底有多少人用過? 那個綁在電線杆上的 wifly 盒子究竟提供多大的幫助, 我實在是好奇.
加上我上回回南部的慘烈遭遇, 我徹底的覺悟這個世界如果沒有網路, 我大概會是第一個走上街頭示威的網路客. 太習慣於將自己的資料透過網路遞送, 除非保存性質高, 檔案容量過大, 不然資料不會放入硬碟裡, USB 中, 加上複本放的越多, 最後受苦的還是自己的定論, 我喜歡依賴 google 所題供的所有服務.
這些事件促使我在 3.5G 問世, 且經過一段的實驗期後 (我喜歡新, 卻很討厭當白老鼠), 決定也來辦個無線上網, 讓自己的自由可以繼續延續.
目前我正在家中用中華電信的 3.5G, 速度的數字維持在 7.2 mb, 使用一個小時下來, 相當的符合我個人的網路使用習慣, 只希望明天在 17F 的高度還能有這樣的品質, 那就太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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