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支筆我看很久了, 因為價格於我而言太昂貴, 我並非收藏家, 只是因為小時候曾經使用過鋼筆, 知道鋼筆的好用之處, 除此之外, 筆對於我而言, 就是書寫, 並無他用. 所以到今天此刻前, 我手中最昂貴的筆是 online 學院鋼筆, 最常用的是 preppy 0.2, 一般沒事亂用的則是 F-4.......
但......這支筆真的很迷人......
臺灣 TWSBI 三文堂 Diamond #580AL 紫羅蘭 鋁合金版透明活塞鋼筆
對吧!
對吧!
對吧!
ps: 據說這年頭講話, 重複語氣就是要三次......
時不時地, 我就會去挖照片貼 plurk 肖想幾秒鐘......
一直到今天, 因為某件很不得已的狀況, 在心情極度不佳下, 於是就入手了. (家務事, 略)
該不該很興奮幾秒鐘???
外盒 - 一種很神祕的 fu...像是什麼武俠片裡稀世珍寶即將問世前的那一刻......
外盒上的標籤 - 據說現在看到 made in Taiwan 都要 high 兩下以示支持...
應該有人會嗤之以鼻的哼哼兩聲......我完全是因為那個紫色慘死的.
打開外層的紙盒, 裡面還有個塑膠盒安放著那支美麗的筆~~~
這不是第一次......
早在店裡面檢查時, 就已經開過, 摸過, 也拿過店裡的筆試寫, 我現在大概能接受的就是跟 online 學院 EF 差不多的粗細, 只要不要碰上會毛會暈的紙張, 那種程度的糊在一起, 就是我能接受的了.
至於透.........
我喜歡 MUJI 的方格紙筆記本, 這個很難改變.......
如果你家跟我家一樣還屯了好幾包 (一包五本的那種包), 我相信........你也會跟我講同樣的話. 更何況......我是真的喜歡 MUJI 的筆記本...差不多跟初戀一樣的程度的難分難捨吧!
所以就算全天下的人告訴我, MUJI 筆記本碰上鋼筆, 就是透.......
我也只能 pass 過這句話, 繼續捧著 MUJI 筆記本.更何況這樣的問題又不是無解, 一種大不了就是不用鋼筆寫, 繼續用 Pilot Hi-tec-c 寫就好了.
第二種...........preppy 0.2 不會透.
這支筆的重量是我所有的筆中最重的, 這重量夠沉, 對於我握筆力量很輕的狀況來說, 這樣的重量下筆的感覺不會漂.
什麼叫做臥筆力量很輕?
電視上古裝劇裡面, 古人上學堂開蒙習字, 那個當夫子的都會霸凌學生...
就是古人小朋友握著筆寫字, 那個夫子就會走到旁邊去, 然後手抓著筆一抽, 然後古人小朋友就滿手墨水...
那個夫子就會責備他說, 手要握緊, 然後寫出來的字就會蒼勁有力......
這句話裡從來就沒有人告訴你寫字會漂亮 ...
根據昨天我被我家小姑嘲笑我是澳洲來的少年, 在這樣的封號下, 我哪有多餘的美國體力去用力握筆, 而且......
我沒有那種會霸凌學生的古人夫子教我習字, 而且這年頭也沒那麼多毛筆可以讓現在夫子抽得滿手墨, 我也沒 M 到去書法教室......基於以上, 我的握筆力量始終很輕, 這樣的握筆寫字方式碰上各式各樣的筆, 就會發現 --
老娘的字跡當真是千變萬化!!
EF 尖...還得是日規等級的, 我喜歡微微的刮紙感, 但我卻很討厭像撕帛一般的那種會起雞皮疙瘩的惡感...所以如果刮到會把紙面上的毛絮刮起, 我就會很厭惡那種樣......
因為我太習慣寫小字, 就算是 F 尖, 下筆的筆觸還是粗, 這就是為啥, 我用來用去, 最愛用的還是 preppy 0.2......
這支在店內試寫過, 說實在話......這種多因性的測試, 真的僅供參考, 回到家裡, 很多時候會發現差異頗大, 就像現在這樣......(請捲動您的滑鼠中鍵回到第一張照片, 請記得回來.)
我灌了 super 6 的浪淘沙 - 藍色墨水, 寫在 ipaper 上翻式的筆記本上, 不暈是不暈, 也不毛, 但是就是有點兒粗, 幾乎和 online 是同樣的狀況了. 而且還有點潮濕,筆觸都能清楚看到出水的程度, 筆劃最後就是溼答答, 幸好乾的很快, 我也沒興致每寫一個字就去摸它一次, 所以還算喜歡, 但是想到......
MUJI 筆記本, 就會泛起淡淡的哀愁感.
稍後, 我把 Умом Россию не понять 這首詩用小紫 (我就是愛用顏色稱呼我手邊的物品...= =) 寫了一遍, 很流暢, 不會有刮紙感, 但是就是那個墨水的水量讓我覺得有些兒不滿...
想起了那天去尚羽堂, 那位可愛的店員小姐跟我分享的小撇步, 我決定試試看, 看看能否改善浪淘沙的狀況, 顏色很美, 如果不要這麼溼答答, 就會更棒了.
重申上面某句...對我來說, 筆就是筆, 就是書寫用的工具; 對我而言, 筆永遠不會是繪畫用的工具, 因為我不會畫畫, 從國小就深刻體認, 至於為什麼不是從幼稚園, 因為我不記得那時候自己畫出來的鬼畫符到底夠不夠格列入畢卡索名畫行列.
有記憶以來, 我拿筆畫畫...數十年如一日, 畫狗, 得拉個對話框說, 這是狗, 才有人會同意, 對! 這是狗...所以這種狀況下, 我討厭所有跟繪畫有關的事物, 反正有電腦, 我可以拿電腦上的圖形湊出畫, 就足夠了. 至於啥繪圖板的, 不存在!!
所以, 筆還是筆, 可以寫字靜心換個幾分鐘轉換心情, 對我來說, 這就很足夠了.
不要叫一個七老八十的澳洲少年花時間去學畫畫反駁自己說出來的話.
雖然我很同意這個世界上沒有學不會的東西, 只有程度差異而已. 但真的從小就死光的藝術細胞......從沒念頭想讓他起死回生.
就這樣, 以上, 別太期待一個不習慣拍照, 寫開箱炫耀文的人能寫出多精闢的論點, 多優美的詞藻......
我是要用筆, 不是要收藏鋼筆.......
只是我同時也是很重症的外貌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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