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處已屬廢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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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6日 星期日

大專生標準薪資 22000 元

我真的不知道這個政府到底在做什麼, 他們難道一點領導人的概念都沒有嗎? 難道不知道企業會以政府為標竿嗎? 居然定出這麼一個像是標準售價的薪資, 那企業主誰會當皓呆的把起薪往上調整? 商人都是以賺錢為目的的, 可以讓企業主省錢的方案就擺在眼前誰會不照做, 結果真的解決失業問題了嗎? 這有待商榷, 反而是造成真正有專業的人力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與待遇, 淪落成另一群的高知識與專業能力的失業者.
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實施要點 / 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網

名家觀點/青年不穩定就業的危機 / 吳光明 / 經濟日報
看著這兩篇, 企業用這樣的想法進用大專生, 如何能夠讓具備專業能力的畢業生能夠發揮所長, 想想部門裡那兩位 "勤務員", 每天不是掃描就是跑腿, 雖是基層工作總得有人做, 但是用一個讀了四年大學, 拿著學士學位的人做這樣的工作, 就合理了?

這樣的方案根本是提供給企業主一個給予不平等勞動條約的保障, 以這樣的方案進來的全是由政府買單, 時間到了便請他走人, 再以另外的方式進用另一批人, 或是以一年一聘的方式, 規避給假, 薪資, 退休, 資遣等勞工應有的權益, 企業主的荷包滿滿, 但是對於具有專業能力的這些大專生來說, 想要發揮所長, 卻得到這樣的待遇, 如何能讓這些年輕人更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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